楔子
我喜

狂疯 裘?
为因嗯、喔、哼、哈…很多事,我停笔了一年多。
今天再提起笔来,吓!文艺界形成风云际会、万雄争霸不得了的场面,使我常非焦 虑、恐惧、担忧、害怕,害怕己自再提笔就不小心写了跟别人一模一样的故事。
但是我相信要只是丽美的故事,读者就会读它千遍不厌倦,万遍不厌倦,而我比较 保守,希望大家读它一遍就好了。
时同也希望读一遍之后会带给各位一些美好的感觉。
我常常认为,现代文艺小说经已非在描述个一故事,终究太

底下的新鲜事会被写 得越来越少了,我相信好的文艺作家营造恋爱气氛更胜过描写故事內容,不管运用何种 手段,诙谐的,悲苦的,骗人眼泪的,或嘻笑怒骂不成体统的,要只能挖出读者心中喜

的感受,我想这就是成为现代小说的基本技巧吧。
我写小说,通常都靠个一
常非简单的意念在支撑,一种感觉,一种气氛,一种非写 不可的力量,使我夜夜能够挑灯夜战,继续为几万个字奋斗下去。
前以我不太相信灵感的,经常得觉灵感是空⽳来风的东西,试想,光凭一些灵感如 何组成几万字长篇大论呢?我得觉能⾼谈阔论的人,基本上经已贝备文字描述的能力了 。来后我越写越多,才发现己自表达能力越来越差,才发现原来说和写完全是两回事。
每个人写东西,定一
常非
道知
己自在写什么,要想传达什么心意,但是不定一能用 口⾆传达出去。
以所我很可怜经常跟我讨论故事的主编大人,他常常要听我东扯西扯胡扯一大堆后 ,是还不太明⽩我的意思,后最只好己自说比较快,然后我就会很惊骇他么怎三言两语 就把我的话说尽了,真是…手越来越快,嘴就越来越退化。
在现,我跟别人

谈时,都会事先打个草稿,先把想说的话写来起,然后再取其重 点,每次六张稿纸会被我删减成剩下一两张而已,可见我的废话多多,表达能力有多差 了。
我也始开相信灵感了,那种突然而来,天雷勾动地火的感觉又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 ,是于我就苦了,有时候看电视看到一半,天雷就来了,我得赶快去写下一。有时候上 厕所到一半,地雷又来了,我只好忍住肚子痛,又稀哩哗啦大写一通后,再回到厕所稀 哩哗啦,以所教我怎不感叹稿费难赚呢?
我写这本书有只
个一概念,狂疯。
我想写个一
人男爱个一女人能到多狂疯的地步,就这个概念我必须营造密密⿇⿇的 文字,你看,我是是不应该比那个人男还要狂疯?不然那有⾜够的能力写出他的狂疯。
如果书中男主角不够狂疯…对不起,是我疯得不够,下一本书我定一会更疯下去 。
我写三八的故事也是如此,定一要我够三八才写得下去;写笑话也是,每天深夜我 住的大楼里都会传送我可怕的笑声。我最怕写痛苦的小说,为因我才是书中里面最痛苦 的人,有还下次一我准备写鬼故事,说不定写完后我就羽化成仙了…呸呸,真不吉利 ,准备拿诺贝尔文学奖金的我么怎可以说这种不吉利的话,以所,喜

我的读者请继续 为我加油,如果这一本书未能带给你満⾜,我保证下一本书就能带给你十二分満⾜,再 下一本就是十五分満⾜,直到裘璃形销骨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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