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船上的人着看林夏和矮人罗伊,都不敢上前和们他打招呼,被海盗掠去当人质,应该是大家族的贵族公子了,这可是不什么光彩的事情,要是彼此知

知底了,搞不好这个贵族青年一回岸上就拉起家族的力量来个大开杀戒,那就不好办了。
那个船长小心翼翼的走到林夏的⾝边,看了看矮人罗伊,对着林夏行了个一贵族礼仪,轻声的道“请问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
“请给我点⽔,可以的话!”林夏坐到了甲板上,周围是都
见看了陆地,出来透气的人,几个旅客见看林夏毫无贵族风度的坐到了地上,都连忙走到了旁边,一时间林夏的⾝边空出来好大一块地。
“这当然没问题!”那个船长对林夏笑了下一,点着头道。
完说他就转⾝走进了船舱里,等他再出来的时候,里手拿着个一⽔囊,他笑着將⽔囊递给了林夏,对他道“慢慢喊,们我船上的淡⽔还很多!”
在大海上航行最恐怖的事情之一就是淡⽔,一但有没⾜够的淡⽔,等待着船上的人的,就是渴死的结局,这种死法至甚比沙漠上那些渴死的人更加的可怜,那些沙漠里渴死的人,最起码用不
为因
见看面前是都⽔,己自却不能喝而大受煎熬,而海上的人却会有么这恐怖的经理,以所每一艘海船,在出海的时候,囤积最多的就是淡⽔。
以所在大海上,到了缺⽔的时候,淡⽔简直比⻩金还贵,在现船长么这慷慨,固然是为因他的船上有还多余的淡⽔,另一方面也是想讨好下一这个贵族少爷!
林夏双手捧着⽔囊,往己自的嘴里倒了下一口,实际上这种放在⽔囊里保存的淡⽔,在放置了定一的时间之后,味道就分十的难喝了,不过林夏了为装出己自是受到了海盗们磨折的样子,也就只能像是在喝着百事可乐一样的露出痛快的表情来。
他喝了几小口之后,將⽔袋递给了罗伊,罗伊然虽是个以耝豪出名的矮人,不过这个时候可是完全的看不出来,他对着林夏笑了下一,大口大口的喝下了⽔囊的中⽔,无数的⽔珠从他的胡须边落下,在

光下晶莹灿烂,就像是⽔晶一样。
两艘內华达港的巡逻船远远的

了是和来,刚才长风号那雄壮的⾝躯也让內华达港一阵的忙

,都为以是海盗要来进攻內华达港呢!来后
见看那艘海盗船走了,內华达港这才出派两艘巡逻船来,內华达港的常驻舰队至甚都还有没来得及拔锚起航事情就结束了。
两艘巡逻船很快就靠了过来,那艘客船的船长很老实的对巡逻船上的军官道“大人,刚才那艘海盗船是只將两名人质送到们我的船上,要求们我送回海港!”
那个军官看了客船的船长一眼,又看了看船上的林夏和罗伊,点了点头,并有没继续的追问,万一这个倒霉的人质是那个大家族的公子哥,己自
么这一问,让他出了丑,己自的仕途估计也就到此为止了,以所他选择了闭嘴,是只让己自的船在前面带路,三艘船两前一后的驶回了內华达港。
林夏从船上下来的时候,竟然意外的在港口的码头上,看到了海德的⾝影,海德也看到了从船上下来的林夏,他连忙跑了过来,像是要确认是是不
的真一样。
两个人相互给了对方一拳,然后林夏才惊讶的对海德道“你在港口上做什么?们你没走吗?有没去我的家族所在的枫丹之城克里夫兰?”
海德微笑着摇了下一头道“们我可不相信你那么容易就被那头深海之往给⼲掉,来后
们我在那片海域找了两天没找到你人,老船长就提议先到了內华达港来等你,反正要只你活着,就定一会出在现內华达港的,你看,们我这是不等到了你!”
林夏摇了下一头,没想到没海德们他对己自竟然么这有信心,他笑了笑,拉过在己自⾝边的罗伊道“是这我认识的矮人朋友罗伊!”然后他又指着海德对罗伊道“是这我的好朋友海德,们你
后以也是好朋友了!”
他一边说,一边就得觉
己自这语气么怎像是在哄小孩一样,不过他有没將罗伊是一名圣言者这个事情说出来,这要是传了出去,不道知多少对矮人部落心怀不鬼的人会来找己自,那个时候己自烦也要烦死“琉克有还巴乔们他呢?”林夏见两人握了握手,算是见了个礼,连忙对海德问出了己自关心着的问题。
“们他都在旅店里等消息呢!们我每天都出派人到港口上来望风,今天是我来蹲点守着,没想到就被我守到了!”海德笑着对林夏道“回去们他一人还要输五枚金币我呢!们我打赌,谁等到了你,其余的人就要一人给他五枚金币!”
“金币!”林夏一听这两个字,眼中马上就放精光,他笑着拍了拍海德的肩膀道“金币分我一半,们你
么怎能拿我的生命全安来打赌呢!我可是会生气的哦!不过要是你把金币分我一半,我的气估计就会消了!”
着看林夏那一脸奷诈的表情,海德一阵气苦,没想到林夏竟然是还不改他一惯的本⾊啊!他点了点头,咬着牙道“一半就一半,反正要是不你,这一半我的也有没,不管么怎说,我也算是赚了!”
“这才是好兄弟嘛!”林夏笑着勾住海德的肩膀,和他向港口外走去,这座法兰特最大海港,简直比那个什么海上明珠要繁华上不道知多少倍,来自各个地方的商贾们在港口的街道上行走着,们他的⾝边是一车车来自于陆大各个地方的货物,为因蛮荒大草原上的商道然忽不通,在现海运成了连接东西大路的唯一途径,以所港口比起前以也要更加的繁荣。
在旅馆里林夏见到了所有人,那些家族竟然在旅馆里掷⾊子,乎似

本就不关心林夏的死活,就连下一时间就去冥想的巴乔也被这群赌徒给拉下了⽔,那个加內特团长竟然也在,用他的话说,己自要保护的人不道知是死是活,样这跑去了克里夫兰,己自还么怎去

差啊!以所他也在旅店里等着林夏。
一群人见面自然是另有一番热闹,在经过了一番休整之后,林夏们他终于正式上路,目标就是己自家族的属地,靠近蛮荒大草原的克里夫兰,有着枫丹之城美名的城市,经已踏上了己自所谓的祖国特里兰的领土,不过林夏却并有没什么喜悦或者说是怀念的心情,这个世界,这个家国,这重种的一切,都给他一种在做梦的感觉,他是只不道知这个梦什么时候会醒罢了。
加上己自马上就要回到那个什么格伦特家族去了,马上就要见到己自所谓的老爸和老妈,不道知
己自到时候是是不能蒙混过关,不被们他发现这具本来是们他儿子的⾝体里,实其装着是的另外个一灵魂,或者被们他发现之后们他会有什么反应呢!气急败坏的要杀死己自,是还將己自看成是们他真正的孩子呢?
如果们他要杀己自,面对着曾属于们他孩子的⾝体,们他能下得里那个手吗?林夏也不乏恶趣味的想着,他在现是座在一匹⽩⾊的战马上,⾝上穿着是的远东的商人带来的名贵丝⾐,同样也是一⾝的⽩⾊,远远看去,⽩⾐胜雪,如俗世翩翩佳公子一样,简直是那些少女怀舂美梦中才会出现的⽩马王子的形象。
不过林夏对琉克將己自打扮成这个样子却是分十的不理解,按照琉克的话说,样这才能显示出贵族的风采来,不过从己自这具⾝体的前主人所传承下来的零碎记忆中却道知,己自这具⾝体的主人,实其对黑⾊和蓝⾊是分十偏爱的,这⽩⾊的⾐服穿在己自的⾝上,然虽看来起是光彩照人,不过林夏却总得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似的。
在经过了一天的远行之后,在商道里,这个小小的团队扎下了己自的营地,远处是都那些商人们各自扎下的营地,这条商道分十的繁忙,尤其是在蛮荒大草原不能通行的情况下,简直就成了连接东西陆大贸易的生命线,即使是到了晚上,也可以见看有赶时间的商人在赶夜路前进。
“没想到竟然会有么这繁华啊!”林夏站在己自的帐篷外,着看远处那一堆堆的篝火,和天空的中繁星

相辉映,不噤赞叹着道。
“是啊!这商道在蛮荒大草原出事后一直都么这繁忙呢!”琉克接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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