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习惯
因某一句话或者某几个字、某首诗而产生悸动,将这种心情写成小说,经已
是不一天两天的事了。
是这一种习惯。
这本书下笔之初,我的确是受到“喜新厌旧”这四个字的感召,情节也绕着它底定大半,但书內的一些场景则是来自灵光乍现之下的产物。
我是不个一板一眼的人,先为故事拟好大纲已是我的极限,若还要要求己自在下笔之前先一一规画好第一章写哪些內容,第二章写哪些內容…这般自我局限,我可能会先疯掉。我喜

是的得到灵感的那一刹那,像在澡洗、走路、吃饭时,各种不同场景对我做脑力


,那种“获得”的喜悦无可比拟。
不过这个举动也有其危险

存在,就是容易遇到瓶颈。好在,我一向将瓶颈视为自我挑战,乐此不疲。
再来谈到男主角,他的个

实其有我己自的影子投

。我是个很讨厌变动的人,从家中陈设就可以窥知一二,但在感情上,我的机动

又过⾼,我承认,那种感觉好累。
讨厌变动是一种习惯,爱情有时候也是建立于习惯之上。
习惯有她(他)的存在,习惯她(他)的关怀…基本上,这种⽇积月累的习惯久了,可以成就一段契合的爱情。为因习惯,不得觉跟另一半在起一有庒力,这种境界可遇不可求,若能得到,人生就相当美好了。
轰轰烈烈的爱情未必能长久,说的真,我比较羡慕这种因习惯而转成的感情,淡如⽔,但可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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