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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行我路
 天的,长亭外衰草寒烟,尽显冬日萧索气象,道上并无车马,行人也甚是稀少,因此亭前一众人便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杨缜道:“不用马车?”

 望望延伸的远道,红凝摇头,没有必要,因为不知道这条道路会通向哪里,更不知道自己将会在哪里停下“何去何从”说的大约就是这样了。

 倔强的挣扎最终敌不过命运,和那个掌握命运的人。

 而强者掌握弱者的命运,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

 休息两个月,这个世界已经变得有些陌生,红凝漠然收回视线,边挂着礼貌的笑:“在府上叨扰这么久,多谢王爷。”

 杨缜“恩”了声:“怕是要下雨了。”

 红凝抬脸看看天色:“那民女还是先赶路,告辞了,王爷珍重。”

 转身之际手被扣住,那手很有力,宣告着对方的强势与专制。

 他淡淡道:“一定要走?”

 那天晚上他没见到锦绣,只道她与妖狐斗法受伤,匆匆带回来请名医寻良药,令她安心调养,之后再没像往常那般纠过,直到她说离开也不曾出言挽留,亲自率人送出城,红凝原以为他已经忘记了那夜的话,谁知这时重新提起,不由摇头:“我要的王爷给不起。”

 “愿得一心人?”杨缜没有意外“你不是寻常女子,心中所想无非是这个,本王也料到你必不会答应,但皇家王族,不可能有一心人,便是本王立业之前也有许多事不能自主,如今本王虽不能休娶你,然这世上果真有合你意的男人?寻常男子实难配得上你。”冷漠的眼睛里泛起笑意,他缓缓抬起二人的手:“女人不必过得太累,何不寻个归宿,纵然身份委屈些,我会宠你。”

 “王爷是好归宿么,”红凝角微扬“王爷这些话对多少女人说过?”

 杨缜道:“只有你。”

 红凝略觉意外,摇头:“王爷是真的因为喜欢想要留下我,还是因为得不到?”不待他说什么,她抬眉抢道:“我很特别,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奉承王爷,王爷或许有点兴趣,可惜那始终只是兴趣,不是喜欢,喜欢过的人尚且还会被冷落,兴趣就更难说了,何况王爷明知道我肯接受你的好意,是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王爷甘心做别人的影子?”

 杨缜道:“是兴趣还是喜欢,单凭猜测你就能确定?”

 “能确定的是,没有我王爷也会过得很好,”红凝回头看了眼远处的王夫人,含笑道“可惜不能留下来喝小郡王的满月酒,民女先恭喜王爷了。”

 沉默。

 杨缜丢开她的手,面色不改:“也罢,你要走便走,但下次若是再让本王遇见…”他低头凑近她的脸,冷冷道:“本王可能会仗势欺人强抢民女。”

 红凝尚未反应过来,上瞬间的触觉已消失。

 “前面是沥州。”杨缜直起身不再看她,径自率众人回府去了。

 方才一幕当着远处那么多人,红凝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既不羞也不恼,更没有回头,只是挎着包袱顺着路往前走,天色越发阴暗,冷冷的风吹在脸上,眼里心里似乎都空的,她并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当一个人对什么事都不再留心,没有任何目的却不得不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无论什么天气都已经不重要。

 走了不到一里,前面路口处站着个人。

 红凝顿了顿脚步,正在此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她不由回身看,马上的人果然认识,正是杨缜从京城带来的亲信太监。

 那名太监先下了马,恭敬地朝她作了一礼。

 红凝道:“王爷还有话么?”

 太监面有暧昧之,谨慎道:“王爷说,姑娘什么时候累了,可以再回来。”

 心高气傲目空一切的人,这些话也只能让人转达,当着面他是万万不会说的,红凝忍不住笑,累了,早就累了,可王府不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见她神色尚好,那太监忙笑道:“王爷是有心人,想留姑娘多住些时候,姑娘何不…”

 红凝打断他:“民女漂泊四方,行踪不定,将来恐怕没有机会再回来了。”

 那太监愕然,渐渐有了赞赏之,平民女子能嫁入王府,已经是飞上枝头了,何况睿王风华正茂,如今他亲自开口挽留,对别的女子来说那是想都想不到的好事,不会也不敢拒绝。

 红凝笑道:“有劳公公,且代民女多谢王爷的好意,请王爷保重。”

 见她去意坚定,那太监知道劝不过来,叹息良久,也没多说什么,嘱咐她几句“保重”“平安”之类的话,便打马回去了。

 红凝径直走到路口那人面前,站住。

 风吹动金色衣袍,如同盛开的金色花朵,上有云霞映衬,他随意站在路旁,从容闲适,不怒而威。

 红凝平静:“中天王还要封印我么。”

 锦绣没有表示,那夜的场景在他看来似乎早已习惯了,千年前,他亲自将她送入地府,亲眼见她将手递到那人手上,二人一道投胎,终成一世情缘,人间十世,这样的场景几番重现,每次看过便是彻夜难眠,她做到了,他记住了她,她却几乎将他忘得干净,倘若不是这次逆天改命,他们仍会这样下去,毫无瓜葛。

 红凝自嘲:“我看也没必要了,有你们在,我这点微末法力也做不成什么。”

 他面色不改,语气平淡:“此事干系甚大,不容你胡来。”

 红凝道:“是我区区凡人自不量力,非要与你们神仙斗,所以自取其辱,不过现在事情已经如你所愿,你也不必特意来炫耀嘲笑我吧。”

 他摇头:“昆仑天妃本是凡人,姓闻。”

 红凝愣。

 他微笑:“她在凡间还有个嫡亲的妹妹,杨缜正是她的后代。”

 隔了这么多代,还真是巧合,红凝也低头笑:“怪不得他和白泠长得那么像。”

 他轻声:“你为何要有这么重的凡心。”

 “因为你们,”红凝毫不迟疑“看到你们,我就厌恶仙道厌恶天意,若你真的还有点内疚,不如开恩成全胡月他们,中天王当初能用瑶池水助我胎换骨,一定也能帮胡月。”

 天不容人妖结合,当初的连华与海明选择放手,那样的成全,也是种变相的爱和保护吧,外人看来固然明智,却始终负了他们自己的心,谁能保证他们不会遗憾?胡月不肯放手,所以才会落到今天的境地,但这种外人眼里的凄苦日子,在他们夫二人看来未必就不好,可见好不好只要他们自己来评判就够了。

 红凝叹气:“是我骗了她,听说她失踪了,戚公子也已经死了,想是有人强行将她带走的,若能让她胎换骨跟丈夫一起转世,她肯定愿意,中天王就算是可怜他们吧。”

 锦绣道:“胡月非我族类。”

 红凝莞尔:“你与北仙界关系不浅,讨个人情应该不难。”

 锦绣沉默片刻,道:“她若愿意,我会尽力。”

 红凝也不称谢,缓步就走:“尽力不尽力与我何干,都是你的恩典,现在你可以放心了,我不会再找陆玖。”

 走出十几步,背后清晰地传来他的声音:“你可记得入世的缘故?”

 “我不需要记得,”红凝头也不回,语气平静得有些麻木“虽然不记得前世,但既然前世选择做人,一定有我的道理,今生我更不会修仙,仙凡殊途,与凡人牵扯太多没有好处,中天王回去吧。”

 冬季的大雨原本很少,却偏偏有这么巧给赶上了,雨水住眼帘,周围景物也已经看不清,模糊中只见前面有片密密的树林,如烟如雾的雨气中,那树林仿佛一道神秘的墨屏障,将里面与外界隔绝起来。

 衣衫紧贴在身上,红凝并没有觉得冷,依旧不快不慢朝前走,恍惚记得方才那太监说过沿途有不少酒店客栈可以避雨,谁知这半竟没见到一家,此时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树林里没有雨,可以进去歇会儿。

 离树林越来越近,脚步越发沉重。

 一双手从后面伸来,将她扶住。

 头顶的雨仿佛也停了,身体被柔和的金光包围,空气中充斥着淡淡的香味和暖意,红凝转脸,眨掉遮挡视线的雨水,努力看清来人:“又是你。”

 透的青衣裳犹自滴着水,沾他那身干净的金色衣袍,他似乎并没在意,只是将她拥入怀中,一只手轻轻替她拨开额上粘的发丝。

 任凭他紧紧搂着,既没有挣扎也没有恼怒,红凝静静看着他半,忽然轻声笑了。

 他立即垂眸看她。

 红凝认真地与那双眼睛对视:“中天王总跟着我做什么?”

 外面飒飒的雨声不停,泥水里溅起水花,听在耳朵里反觉得更加沉寂,许久才见他开口,声音很轻,如同天地间遥远的雨声,虚无飘渺:“纵然生我的气,也不该这样,凡人更应珍惜自己。”

 红凝冷冷道:“我是生你的气,因为你把我到这个鬼地方,害了白泠,包庇陆玖,仗着法力安排我今后的路,假惺惺地做好人,我选的路我自己会承担后果,你管什么闲事!”

 因为我不能任你承担那样的后果,他没有解释,只是用宽大的衣袖将她裹住。

 苍白的脸带着雨水,有点泛青,却始终不曾有半点示弱,目光甚至是带着仇视的,这只小妖做出的事,总是那么危险,让他不能心安,她可以不惜代价去报仇,去与北仙界作对,他却不能任她这么做。

 红凝看了他半,转怒为笑:“中天王着我不放,莫非…是喜欢上我了,舍不得?”冰凉的手指轻佻地从他上抚过,感受到那身体明显僵了下,她改为双手搂住他的颈,特意低声音:“就算喜欢,仙凡也永远不可能在一处,你是中天王,就不怕天劫?”

 他看着她,不语。

 她从间拉起他的手,轻轻放到脸上,摩挲:“或者你只是和陆玖一样,想下凡玩玩?”

 他回手。

 “可惜我不喜欢你了,”她从他怀中离开,含笑“我厌恶神仙。”

 他站在那里,看着她越来越远,凤目中没有半点表情。

 执掌中天十万年,年少心早已不见,习惯谨慎与算计,掌控所有的事,包括他自己,正因为预感到事情发展下去的危险,在眼看她步入情劫时,他明明可以控制,可以留住她,只要有他的陪伴,她就绝不会受困情劫,然而,他却为了保全自己侥幸地选择放任,执意相信她是年少轻狂,将她的陪伴与追逐当作花朝宫寂寞生活的点缀,亲手推开。

 不是她的情劫,将来就是他的。

 他保全了自己,得到千年的内疚。

 她还是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妖,他也还是名震天庭的中天王,不同的是,她忘记了他,他却没有。

 忘记不要紧,可以再想起来,她若也能想通,会不会就是最终的解

 雨更大了,道路泥泞,那单薄的身影摇晃着往前走,终于踉跄几步,跌倒在树林边上。

 他下意识上前一步。

 嘈杂声起,一队人马仿佛从天而降,出现在林边,马上十来名青衣黑衣的带刀劲装人,似乎是保镖,另外还有几名没带武器的家丁,中间是一辆红漆的马车。

 趴在泥水里,红凝头脑沉沉,半是无奈半是不甘,与神仙斗本就是件可笑的事,何况败得这么彻底,一年多的苦心,落得如今狼狈的模样,还是快点离开吧,心里想着,她挣扎着想要从泥泞中爬起来,谁知大病初愈又遭雨淋,最终还是体力不济,只得继续伏在泥水中息。

 一双雪白的缎靴映入眼帘。

 做工精细,靴筒镶着金丝线,攒着几粒宝石,稍微识货的人就知道,这种白缎质地非同一般,绝非市面上卖的寻常缎子,价格必定十分昂贵,而且最不经染,一旦被污,想要再如先前一般鲜就难了。

 然而此刻,它的主人丝毫没有珍惜的意思,任它泡在泥水中。

 下雨天不着木屐,却穿着这样的鞋出来,显然奢侈至极。

 不要在这里,凭着仅剩的意识,红凝双手死死抱住那腿,声音微弱而坚决:“走,带我走。” n6z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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