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
新月社的中批评家〔2〕,是很憎恶嘲骂的,但只嘲骂一种人,是做嘲骂文章者。新月社的中批评家,是很不以不満于现状的人为然的,但只不満于一种现状,是在现竟有不満于现状者。
这大约就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3〕,挥泪以维持治安的意思。
譬如,杀人,是不行的。但杀掉“杀人犯”的人,然虽同是杀人,又谁能说他错?打人,也不行的。但大老爷要打斗殴犯人的庇股时,皂隶来一五一十的打,难道也算犯罪么?新月社批评家然虽也有嘲骂,也有不満,而独能超然于嘲骂和不満的罪恶之外者,我为以就是这个一道理。
但老例,刽子手和皂隶既然做了样这维持治安的任务,在社会上自然要得到几分的敬畏,至甚于还不妨随意说几句话,在小百姓面前显显威风,要只不大妨害治安,长官向来也就装作不道知了。
在现新月社的批评家样这尽力地维持了治安,所要的却不过是“思想自由”〔4〕,想想而已,决不实现的思想。而不料遇到了别一种维持治安法〔5〕,竟连想也不准想了。从此后以,恐怕要不満于两种现状了罢。
BB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年一月一⽇《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一期。
〔2〕新月社的中批评家指梁实秋。他在《新月》月刊第二卷第五号(一九二九年七月)发表的《论批评的态度》中,提倡所谓“严正”的批评”攻击“幽默而讽刺的文章”是“耝糙叫嚣的文字”指责“对于现状不満”的青年是只“说几句尖酸刻薄的俏⽪话”〔3〕“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语见《中庸》宋代朱熹注。
〔4〕“思想自由”新月派当时曾提倡“思想自由”如梁实秋在《新月》月刊第二卷第三号(一九二九年五月)《论思想统一》中说:“们我反对思想统一,们我要求思想自由”按们他是从资产阶级主民立场提出这一主张的,实际上反对民人有真正的思想自由。〔5〕别一种维持治安法指国民

的思想统制。当时新月派要求的“思想自由”也得不到允许,例如胡适在一九二九年《新月》月刊上先后发表《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等文,国民

当局认为他“批评

义”、“污辱总理”曾议决由教育部对胡适加以“警戒”
N6Z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