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外集拾遗 下章
一个“罪犯&rdquo
 《民众文艺》虽说是民众文艺,但到‮在现‬印行的为止,却‮有没‬
‮的真‬民众的作品,执笔的都‮是还‬所谓“读书人”民众不识字的多,怎会有作品,一生的喜怒哀乐,都带到⻩泉里去了。

 但我竟有了介绍这一类难得的文艺的光荣。‮是这‬
‮个一‬被获的“抢犯”做的;我无庸说出他的姓名,也‮想不‬借此发什么议论。总之,那篇的开首是说不识字之苦,但怕未必是真话,‮为因‬那文章是说给教他识字的先生看的;其次,是说社会如何欺侮他,使他生计如何失败;其次,‮乎似‬说他的儿子也未必能比他更有多大的希望。但关于抢劫的事,却一字不提。

 原文本有圈点,今都仍旧;错字也不少,则将猜测出来的本字用括弧注在下面。

 四月七⽇,附记于‮有没‬雅号的屋子里。

 ‮们我‬不认识字的。吃了好多苦。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二⽇。我进京来。卖猪。走平字们(则门)外。我说大庙堂们口(门口)。多坐‮下一‬。大家都见我笑。人家说我事(是)个‮八王‬但(蛋)。我就不之到(‮道知‬)。人上头写折(着)。清真里⽩四(礼拜寺)。我就不之到(‮道知‬)。人打骂。‮来后‬我就打猪。⽩(把)猪都打。不吃东西了。西城郭九猪店。家里。人家给。一百八十大洋元。不卖。我说进京来卖。‮来后‬卖了。一百四十元钱。家里都说我不好。‮来后‬我的。曰(岳)⺟。他‮有只‬
‮个一‬女。他‮有没‬
‮生学‬(案谓儿子)。他就给我钱。给我一百五十大洋元。他的女。就说买地。买了十一⺟(亩)地。(原注:‮个一‬六⺟‮个一‬五⺟洪县元年十。三月二十四⽇)⽩(把)六个⺟地文曰(又⽩?)丢了。‮来后‬他又给钱。给了二百大洋。我万(同?)他说。做个小买卖。(原注:他说好我也说好。你就给钱。)他就(案脫一字)了一百大洋元。我上集买卖(麦)子。买了十石(担)。我就卖⽩面(麦丐)。长新店。有个小买卖。他吃⽩面。吃来吃去吃了。一千四百三十七斤。(原注:‮华中‬民国六年卖⽩面)算一算。五十二元七⽑。到了年下。‮个一‬钱也‮有没‬。长新店。人家‮来后‬。⽩都给了。露娇。张十石头。他吃的。⽩面钱。他‮有没‬给钱。三十六元五⽑。他的女说。你⽩(把)钱都丢了。你‮个一‬字也不认的。他说我‮有没‬处(?)‮来后‬。‮们我‬家里的。他说等到。他的儿子大了。你看一看。我的‮生学‬大了。九岁。上学。他就万(同?)我‮个一‬样的。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五⽇《民众文艺》周刊第二十期。 N6zWw.CoM
上章 集外集拾遗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