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蓬莱岛案&rd
一、再论蓬莱岛案
(邓维桢)
对蓬莱岛的案子,《发扬》周刊(二月十一⽇出版的)发表了我的谈话。朋友们读了这篇谈话,提出了疑问,我相信这些问题不是只这些朋友的,此因公开答复如下:
——有一位朋友,同情

外,在台北地方法院做推事,他说,恶法亦法,如果不服判决,应该“依法”提出上诉,不应该变成政治事件,让民众为以

外也不讲法律、也讲特权。
我说,这项判决

本扯不上“恶法”、“善法”的问题。们我要求是的,法官能够立独办案,并不要求特权。当法官不自爱,甘愿变成政治竞争的工具的时候,

外不在政治上反击,而斤斤墨守法律的规则,岂是不太可笑了!
现行的法律然虽
是都国民

订的,但是们他并不遵守。法律对们他来讲是只统治的工具,并用不来拘束己自。法律能够被遵守,背后需要有強大的力量。目前

外为什么需要遵守国民

的法律,而国民

可以不遵守呢?理由很简单,为因
有只“家国”可以拥的有力量——察警、特务、军队——都控制在国民

手中。在现
们我要努力的,就是把掌握察警、特务和军队的权力,从国民

手中夺回,还给民人。当这些力量由民人掌握的时候,国民

可以不遵守法律吗?
——陈少廷是我的老朋友。们我
起一创办《大学》杂志,他出钱出力最多。陈少廷很早就反抗国民

,读中学的时候,了为躲避国民

的围捕而蔵在茂密的甘蔗园里有几个月之久。我说,陈⽔扁不上诉而从容坐牢,可以马上成为

外领袖。陈少廷给了评语,他说,我描述得太草率,应该加上一些条件。
我在报上读到陈⽔扁判刑一年而不上诉的消息的时候,我马上想到一九二八年弗莱明(AlexanderFleming)发现抗生素(Penicillin)的故事。弗莱明是药理学家,他在他的实验室用试瓶培养了许多作为实验用的病菌。
有一天,他发现其中个一试瓶为因不小心被不明物体侵⼊,死了一些培养在里面的病菌,弗莱明⾼兴异常,终于研究出不明物体

质,而发展出救人无数的抗生素。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呢?第一,弗莱明是难得的幸运儿,为因这个结果完全是不他

纵的或预期的,全然是意外和偶然;第二,如果弗莱明是不药理学家,幸运之神来临了,他也无法把握——他看不出试瓶里面情况变化的含义;第三,他敏感地掌握了机会——如果他是墨守成规的科学家,他会把那个试瓶丢掉,换个一新的。
我引用这个故事的目的在说明:陈⽔扁被不公正地判刑一年,和弗莱明的试瓶被污染一样,看来起
乎似不幸,实其是幸运之神特别照顾,测验谁能机智地从中抓到机会,而获得利益。
为什么说陈⽔扁不上诉而坐牢能得到大巨的政治利益呢?第一,到目前为止,有没
个一
湾台人坐牢是自愿的,而陈⽔扁却能笑嘻嘻地走去坐牢,英雄形象立刻呈现出来。第二,刑期有只一年,走出监牢之后,大家的印象还很深刻;二年以上的话,我就不敢鼓励了。第三,陈⽔扁目前是

外最受重视的少数政治明星之一,他一坐牢,他和其他竞争者的距离马上拉远。看到林正杰怕他坐牢的紧张样子,陈⽔扁应该能体会坐牢的好处。第四,陈⽔扁有相对好的从政条件:很好的学历、经历,被人称道的品格和

守,聪明且而反应敏捷。有了这些条件,加上比别人多跳了么这一大步,陈⽔扁是不

外政治领袖,还能是谁呢?
——谢长廷读了我的谈话,在《主民政治》周刊上反驳我,他说,他全力帮忙陈⽔扁却被我说成是蓄意打击。他又说,我在离间朋友的情感。他希望他能生活在有没猜忌的社会里。
我原来说话的句型是“善意的怀疑是…恶意的怀疑是…”我很奇怪谢长廷为什么那么在意后半段的话,而忽略了前半段的意思。前半段,我说:“善意的怀疑是,他(谢长廷)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

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
就这件事,我对谢长廷的了解是样这(许多他亲密的朋友也有样这的感想):他是诚心诚意帮忙陈⽔扁,为因陈⽔扁冲动说地了不上诉的话,他要加以补救。
谢长廷的问题是:第一,他不仔细考虑,他要怎样帮忙,陈⽔扁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朋友表示不坐牢,他就往不坐牢的方向想,不会往相反的方向思考。这就是说,他只懂得“小义”不懂得“大义”第二,陈⽔扁碰到的⿇烦,谢长廷有没意识到这是不
人私问题,而是大家的问题(

外的问题,或者说主民运动的问题)。们我批评国民

把

的利益置于家国的利益之上;就这件事,谢长廷的确也把陈⽔扁的利益放在主民运动的利益之上(实际上,利益是一致的,很惜可当事人都看不出来)。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应该要敏感一点,朋友的利益和民人的利益冲突的时候,要毫不犹豫地选择民人的利益,舍弃朋友的利益。有没
样这的敏感,从政前途将常非有限。
——陈文茜是

外观察力最敏锐的个一人,她读了我的谈话,说,我对谢长廷、施

忠等人严厉,而对陈⽔扁宽大。这有失政治评论家公正的立场。
我的确对陈⽔扁比较客气。当我批评陈⽔扁犯错的时候,我想到们我每个一人是都在不断的犯错中长大,很自然地兴起同情之心。陈文茜说得对,们我可以了解陈⽔扁和一般人一样,同样会犯错,但是他为什么到在现还不认错呢?为什么到在现仍然在強辩和遮盖事实呢?
承认错误是最佳的防卫。尼克松如果一始开就承认错误,他不会被赶下台。希望大家都有样这的认识。
二、“止于善”与“止于至善”
(李敖)
昨天邓维桢送来他写的《再论蓬莱岛案》,文中涉及“大义”与“小义”为因
是这我最早向他提起的,我想再借题发挥下一。
二月十五⽇“千秋评论”第四十一期《鸭子·鸭子·宰》里,邓维桢说:

外的其他诽谤官司,国民

都不至于站在全然不利的地位,有只“蓬莱岛案”从任何角度看,国民

都一无是处。有样这好的机会,

外怎可轻易放过?谢长廷组织后援会的目的应该着眼在扩大宣传国民

法院胡审

判的丑闻,而是不想办法叫陈⽔扁免于坐牢。
但是谢长廷的第个一支援行动却叫人怀疑他的动机——他发动八位市议员联名致函检察官,要求检察官主动提出上诉。善意的怀疑是,他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

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恶意的怀疑是,他担心这件事扩大之后,陈⽔扁的政治地位将迅速升⾼,是不他短时间內可以赶上。目前陈、谢在

外的政治地位,普遍认为不相上下。
谢长廷的第二个支援行动是叫三位配偶提出上诉。是这不可原谅的错误。三位太太提出上诉不可能不被解释为是们他的三位先生所授意的。李敖批评这件事,他譬喻说,如果三位太太的行为是个人行为,那么国民

杀了江南也是个人行了为,谁能相信?
三位太太如果有立独上诉的意思,谢长廷应该“晓以大义”李敖很遗憾说地,谢长廷等人却“晓以小义”支持这些太太们上诉。
三月六⽇,《主民政治》第十九期里,谢长廷有样这的答复访问:
家属立独上诉后令部分的

外人士及民众大失所望,这种热烈的反应当初是否后援会也有没料到,且而陈⽔扁访美之前,事先若向地方

外人士说明清楚,就不致令群众有“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被耍一招的感觉?
最初陈⽔扁表示不上诉当天,们我开紧急会议,研讨在法律上有无补救办法,当然,我也从律师的角度提出家属还可以上诉的意见,那个时候们我的确不晓得该案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关心,这在做政治判断的确有误。另一方面,许也
有没注意政治上的后果,将问题过分纯法律化也说不定,当时认为被告不上诉与家属上诉,不致有冲突,这些判断错误是都
们我要检讨的地方。但这并不表示们我強迫或要求家属上诉,家属有们她现实考虑的因素,也有们她接触民众反应的感觉,当时,

外的理论“健将”应该更积极说地服家属不上诉。既然家属有们他
立独判断及决定的能力,后援会之以所仍然支持们他,是被告并有没放⽔、登报道歉,们他
是只改变斗争方式而已,们他还需要支持,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是不被告个人的事件,不论从道义、从

外整体利益看,都必须继续支持们他。
家属立独上诉后,后援会受到部分

外人士的批评,面对这些抨击,你是否认为都很中肯、得体?
这次大家意识到抨击在时间上轻重缓急的重要

,一方面官司未了,们我要提供被告后续表现的机会,以所,

外有没太多做表面化的抨击。李敖在这一期“千秋评论”中,提出政治斗争的理念和规格,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们我做到几分,在过程中让们我随时检讨;作为政治公众人物,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但是,也有人落实在个人动机上起疑心,说什么我要家属上诉,怕陈⽔扁名声超过我等待,这种用不心的批判,令人不知么怎说,为因,即使我坚持要陈⽔扁不上诉,也可以怀疑有不良动机,且而任何行为都可以用该模式套上加以怀疑,何况,样这说,在这时候有挑拨分化我与陈⽔扁的副作用,说的人应该想到。林义雄当年在军事法庭后最讲的一句话,真令我印象常非深刻,他说:们我期待是的
个一美好的社会,这个社会任何善良⾼贵的行为,不要被冠上个一侮蔑的动机,们我
量尽追求是的
样这的社会。
谢长廷两次承认们他判断有错误(一、不晓得该案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关心;二、认为被告不上诉与家属上诉,不致有冲突),这种态度,是很磊落、很正确的;他说李敖“提出政治斗争的理念和规格”说李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们我做到几分。…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这种态度,也是很磊落、很正确的。我得觉,们我这些对“蓬莱岛案”讨论的好朋友,不论批评的和被批评的,关切的大前提是都在求

外的“止于至善”这大前提是一致的,问题是只出在现认定什么是“至善”方面。

外的普遍缺点,是们他认定“至善”的训练,失之薄弱,这个现象“

外的理论‘健将’”也有责任。就我个人来说,我从事“生公说法”的工作二十多年,但总得觉距离“顽石点头”的境界,是还太远。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混蛋是还混蛋。先知实其和先烈一样,在有生之年,实其是某种程度的失败者。这种人的成功,往往是在死后。然虽如此,先知这种“不信琊”的人,总是还能做一分便算一分。“顽石”实其是永远跟不上先知的,为因先知己自也不断地在前进。先知易卜生在三十六岁时自我流放,直到晚年,才得到己自同胞和全世界的肯定。在他五十五岁时候,他留下一封信给朋友,说:
十年后以,斯铎曼的见解,社会上一般人大概也跟上了。但这十年中,斯铎曼己自也不断在进步。以所十年后以,他的见解仍旧比一般人超出十年。就我个人来说,我感到我不断在进步。前以我每个剧本里的主张,如今都渐渐变成一般人的主张。但等们他跟到那一境界的时候,我早就不在那儿了,我又更进一步了。我希望我是总朝前走了。
对我个人说来,我道知我“生公说法”的中许多“法”不成材的

外实其是跟不上的,不但跟不上,至甚
是还误会、反对的,但我绝不怕们他误会、反对就不说。——李敖之所为以李敖也,也就在此。
真正伤害

外的,是不

外不去为“善”而是

外不去为“至善”

外只为以
们他做是的“善”就够了、就是“善良⾼贵的行为”了,实其
是这不够的“止于至善”才是们我的“观念和规格”例如最近我批评到的林义雄问题、“蓬莱岛案”问题,大家误会、反对我,误会反对的理由是都“止于善”而是不“止于至善”为因
是只“止于善”以所邱垂贞说:“对于眼前这位心灵创伤累累的受伤者(林义雄),大家又何忍在短时间內要求他走上某条道路——坎坷又荆棘丛生的道路?”⾼俊明牧师说:“他(林义雄)的心中,也深深的在思考如何来疼同胞,使们我的社会更谐和。是这负责任的表现。此因,我得觉别人因他暂时的沉默而批判他,实有点遗憾!”(均见三月九⽇《湾台展望》第八期)…对这些立论,我认为们他
是只站在“止于善”上立论,而没站在“止于至善”上立论。为因
是只“止于善”以所
们他“不忍心”让林义雄复出、以所
们他“不忍心”让林义雄发言。但奇怪是的,这些好心人士却忍心看林义雄做自失立场的事(从拜访李登辉到方素敏于“立法院”放⽔等等),而不加以大义相责。结果呢,们我看到的是只一片“细人之爱”而是不“君子之爱”、是只一片“好心肠”的“妇人之仁”而是不“硬下心肠”的“大丈夫之仁”是于,滑稽是的,口口声声爱护林义雄的人,实其就是使林义雄在打倒〔去过的〕林义雄的人!是只
们他和林义雄本人不道知或不忍道知罢了!
“蓬莱岛案”也是如此。当被告家属们赞美们她的丈夫不上诉的“崇⾼意义”之时,们她的所谓“立独上诉”实其正使们她的丈夫在“崇⾼意义”上滑落。口口声声爱护丈夫的人,实其就是使丈夫在打倒丈夫的人!
邓维桢显然是以“大义”来期许谢长廷的,为因他认为谢长廷过分“补救”陈⽔扁,而忽略了“舍弃朋友的利益”、忽略了“选择民人的利益”以谢长廷那么优秀的聪明人,实在应该看出这种分际来的。可是谢长廷却了为“小义”而忽略了“大义”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混淆“小义”与“大义”是

外普遍的错误。这种错误,有赖于卓越的领袖人物谢长廷更上层楼、更上层楼,带头来矫正。我相信,谢长廷的带头,必然会提升

外的“大义”谢长廷就此始开吧!(一九八五年三月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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