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命运恰巧把个一人跟朋友们联系在起一,离开了朋友的个

,那么这个人有还什么个

可言呢?撇开我一生中两三例最伟大的友谊的影响,就谈不到我己自,此因,描述我己自的成长过程就必须描述这些友谊的

励和启迪

的影响。青少年时代,我在智力的发展上完全与世隔绝——彻底隔绝到除了跟他人相处时,我慢慢感觉不到寂寞的程度——三十多岁时,我从样这一种青少年时代进⼊了一种最稀奇珍贵、最丰富多彩的心照神

的境界。我的一些朋友是男子,们他在各自的行业中是都出类拔萃的,但是不社会名流;另一些朋友我初次相识时已闻名遐迩,对于们他,我得觉很难进行恰如其分的描述,很遗憾,我缺乏善于记忆字句的能力。一旦从漫长的內心孤独中解脫出来,我的机会——然虽程度有限(我基本上是不善于“

际的”)——却具有一种珍奇得⾜以使我的文章満篇生辉的特点。我和两三位伟大的智者结成了莫逆之

;然而,我己自
是不个博斯威尔①,且而也不曾有过己自的博斯威尔,对于这两种情况我都抱憾终⾝,为因在第一种情况下,我可以记录下在众多使人心驰神往的时刻里洗耳恭听到的精彩谈话,在第二种情况下,我可以把这种谈话传达给我的记事侍从。事实上,每当⾼朋満座之际,由于想进⼊一种心旷神怡的境地,排除做记录之类的精细事务,我跟伟人们谈心时,宁肯当一名陶醉于阿尔卑斯山草地瑰丽景⾊的画家,也不愿做个一编列草地植物标本目录的植物学家。
①博斯威尔(JamesBoswell,1740-1795),苏格兰作家,他与英国大作家约翰生过往甚密,来后出版了以翔实著称的《塞缪尔-约翰生传》,此因“博斯威尔”经已成为忠实的传记作家的代名词。
有一回,我碰巧坐在柏格森①先生旁边吃饭,便向他吐露了对己自记忆中奇怪的

差

错所感到的苦恼和困惑。我问他,我能把我所认识的每个人的地址以及我十八岁后以听过的每个歌剧的歌词作者之类的

⽑蒜⽪的事记得分毫不差——而涉及到诗,我的首要

情和最大快乐时,我记忆词句的能力几乎丧失,我只能听见內心的音调,却很难填上适当的歌词,是这
么怎回事呢?
①柏格森(1859-1941),法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作品有《试论意识的直接材料》、《物质与记忆》等。
我讲完话前就感到;我的问题并未引起我卓绝的邻座多大趣兴,而他的回答也显然令人失望。“Matsc-estpredsementparsequevonseteseblouie”①,他若无其事地回答着,时同转过⾝去注视着递给他的菜肴,并不费心去深⼊探讨这个问题。是只到了来后,我才发现他的确把该谈的都和盘托出了。心醉神

的中精确本领(是这我对绝妙好诗找到的最好定义)许也在欣赏者⾝上和创造者⾝上几乎同样罕见,而我多年的智识隔绝经已使我对聆听精彩的谈话的快乐极其敏感,此因对我来说,精确地记录这种谈话是不可能的。然而精彩的谈话乎似用一种渐进的滋补力量进⼊我的心田,有时只能在很久后以才感得觉到;它作为一种力量,一种影响,渗透了我的周⾝,它把我的宇宙封闭在个一五彩玻璃的圆顶之中,当这圆顶在我四周竖立来起时,我很难拆下一些碎片来。许也读者要在这里议抗,说我用一页多的篇幅只说明我的记

坏;然而,光么这说说乎似解决不了全部问题,为因我听到的话并未被忘却,而是储蔵在某种深处,它仍然带着己自的基本含义从这种深处返回来,不过很难诉诸于文字形式罢了。
①法语:“那正是为因您受到

惑”
我在“山宅”度过了几年时光,在此期间和而后的年月里,我有一些最亲密的朋友。既然我经已提到亨利-詹姆斯访问“山宅”的事,此因把他的名字列在这批朋友名单之首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实其,我跟亨利-詹姆斯初次见面是许多年前的事了,许也是八十年代末;不过是只在“山宅”他才初次进⼊了显著地位。
长期以来,他在那儿露面的希望乎似不大,为因
们我初次见面时,我在伟大品格面前呆若木

。对亨利-詹姆斯的伟大我从一未怀疑过,但在对其人其书了解之前,我无法揣测他究竟有多么伟大。我是在爱德华-博依特家里跟他邂逅的。博依特是一位卓越的⽔彩画画家,沙尔金①对他的才华推崇备至。博依特夫妇是都波士顿人,又是我丈夫的老朋友,许多年来一直住在巴黎。正是在那里,有一天们他请们我跟亨利-詹姆斯起一吃饭。我简直不相信那种荣幸竟会降临到我的头上,了为不辜负这次荣幸,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穿上我最新的杜塞装,要把己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许也还不过二十五岁,我就是在这种原则下生长来起的,且而我从来有没想到除了我的青舂。我的漂亮的上⾐外,有还什么东西能把我举荐给那位我连解鞋带都不配的男子。那件⾐服至今历历在目——它就是漂亮,茶玫瑰般的红粉,绣着彩虹般的珠子。然而,哎呀,它既有没给我说话的勇气,也有没引起那位伟人的注意。那个晚上一事无成,我垂头丧气地回了家。
①沙尔金(JohnSingerSargent,1856-1925)。国美肖像画家。
一两年后,在威尼斯(许也在1889年或1890年),我又遇到同样的机会。我丈夫的另个一朋友,波士顿的拉尔夫-柯蒂斯盛意邀请们我去见亨利-詹姆斯。我想,他是不在巴巴罗宮跟柯蒂斯住在起一,就是跟罗伯特-

朗宁①的老朋友阿瑟-布朗森夫人住在起一。幸运再次伸出的她手——我的手又次一从的她手中滑落。我再次一沉思:我怎样才能把己自打扮得漂漂亮亮,赢得他的青睐呢?哦——这一回我有一顶新帽子;一顶漂亮的新帽子!我几乎敢肯定这顶帽子

合适。我得觉
要只他对我说样这的话,我就可以鼓起勇气大谈我对《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画像》的赞赏。然而,他既没注意这顶帽子,也未注意戴帽子的人——们我的第二次见面同第次一一样未达到预期效果。几年后以,我对他提起这两次会见时,他承认他至甚不记得在哪儿见过我!至于后最毫不犹豫、又未经准备地把们我联结到起一的那次会见⽇期,们我谁都记不来起了,不道知这次会见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进行的。们我
是只
道知:突然之间。们我
像好一见如故,且而(正如他在1910年2月写给我的信上所说的那样)“越来越难舍难分了”
①罗伯特-

朗宁(RobertBrowning,1812-1889),英国诗人。
其原因当然是,在这一段时间里,我有了自知之明,且而再也不怕同亨利-詹姆斯讲们我俩都关心的事;而他呢,是总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对待青年作家,并且立刻利用他的魔力昅引谈话者

出心来。许也是们我共同的诙谐感首先促成了们我的理解。真正的神

对两个人说来就是要具有音调完全相同的幽默感和反嘲感,样这,们他对待任何问题的共同眼光就像互相连成拱形的探照灯光一样相

。我有一些好朋友,我和们他之间缺乏这种纽带,以所同们他
是不真正的莫逆之

;在这种意义上说,亨利-詹姆斯许也是我

往中最亲密的朋友,然虽在很多方面,们我大相径庭。
最初几次见到的亨利-詹姆斯是沙尔金优美绘画的中大胡子彭西罗索,一味讲究⾐着和风度,一副举世公认的八十年代波mmedu摸ude①的派头,然而,到们我彼此

悉的时候,他那结实笔

的⾝材经已变得有点臃肿了,他不再追求⾐着的雅致,而是首先讲求舒适。脸刮得净光,这在雕像般的美中显示出⾼贵的罗马式面型和引人注目的大嘴巴来。这种变化象征着某种深沉而不外露的东西。在这一段时期內发生了两件事:亨利-詹姆斯经已对上流社会做出了判断,这种社会约束了他青年时代的想像力,就像它曾经约束过巴尔扎克的想像力,而后又约束过普鲁斯特②的那样。他离开这个社会住到乡下,带着他历险中获得的全部战利品,在离群索居的新环境中,他终于把握住了己自的天才。他早期的小说尽管精妙——但就完美而言,有没一部能比得上《一位女士的画像》——然而按即将达到的标准来衡量,他的早期作品,仅仅掠过生活和他的艺术的表面。至甚在《一位女士的画像》中写下伊莎贝尔夜里在炉火边沉思己自命运的那个人,也远远是不
里心酝酿成

了一篇更杰出的夜景描写的那个人,在后面这幅画面里,玛吉③在范斯

台上观察着四个打桥牌的人,并放弃了的她报复打算,为因“有没什么东西比一支耝犷的东方商队更接近经历了,这支商队隐隐约约出现了,在太

下显示出耝犷的⾊彩,

越的笛声响彻云霄,长矛直刺苍穹…然而,商队快来到她面前时却忽地一转弯拐进了另一些峡⾕。”
①法语:上流社会人物。
②普鲁斯特(MarcelP⾁st,1871-1922),法国作家。
③詹姆斯后期写的小说《金碗》的中女主人公。
然虽他发现了己自的天才,摆脫了⽇常社

事务,但他在小事中,从有没把己自从循规蹈矩的境地中解放出来。在现
然虽他假装迁就笨拙的⾝躯,为因首先得考虑⾝体的安逸,但他依然不时地讲究⾐着和其他一些琐碎的社会礼仪。1907年,有次一他跟们我驱车在法国旅行,他突然决定(不在别处,偏偏在瓦普蒂埃①!)必须在此时此地买一顶新帽子。选样这一顶帽子带来了简直无法克服的困难。直到他宣布他无法使帽商明⽩“他所要的就是别人都戴的普通帽子”而我颇不耐烦地建议他要一件盖头的东西pourl-homme摸yensensuel”②时,才打消了他的犹豫,是于在一阵笑声中,帽子买下了。
①法国西部一城市,那里有古罗马遗迹。
②法文:“为这个耽于声⾊的普通人”
他对体型比⾐着更挑剔,如有人暗示他的体态不够刚健,有点臃肿,他就感到愤懑。有次一,我的朋友雅克-爱米尔-布朗歇给他画一幅优美的侧面坐像,是这唯一的一幅“

真”的画像,可是他私下让我向布朗歇建议:“不要——把我画成丹尼尔-兰伯特①。”
①丹尼尔-兰伯特(DanielLambert,1770-1809)、英国人,有案可查的最胖的人,23岁时体重448磅,临死时,不轻于733。5磅。
他属于旧式的国美,是这无法掩盖的事实,我也是从那里来的——说来起几乎有点自相矛盾。据说了为追求国美
后最的踪迹,非个一人来欧洲不可。我有样这的发现,为因我的法国和英国朋友读了《天的真时代》后告诉我,们他
有没想到七十年代的纽约生活,竟然如此像时同期英国有大教堂的城镇或法国的“外省城市”的生活。年轻一代的批评家从不认识詹姆斯,更不了解他所成长于其的中那个世界,却妄说什么他生活在欧洲损害了己自的天才,当他明⽩己自的错误时已为时太晚。我亲眼见过他于1904、1905和1910年在国美长期逗留,并亲眼看到这几次逗留所发生的反应(在当时写的所有信件中已表现出来),以所,我可以证明:他在那里从来有没感到真正的快乐,也有没感到自在。他到“山宅”来过几次,每次呆的时间都很长,1904-1905年他第次一回国美期间,跟们我
起一在纽约呆了一段时间,由于生

敏感,他对新人、新事、新思想都感趣兴,常非好奇,也容易接受。他对这一切的眷恋之情在他给艾德蒙-⾼斯爵士①的一封信(在‘山宅”写的)里讲得分十痛切,这种情绪一刻也有没中止过。亨利-詹姆斯是个一风俗小说家,他的

情和处境使他观察到的风俗是那行将消灭的一小撮人的风俗(而他就是在这一小撮人中间长大的),或者是昔⽇的社会中这些人更加生动的原型人物的风俗。不论好坏,他非得在他能够发现食物的地方寻找食物不可,为因那是他的想像力能够完全消化的唯一食物。他痛切地意识到这种局限

,并常常对我悲叹他有没利用现代国美生活中金融和工业方面的“素材”的能力。华尔街以及与大实业界相关的一切,对他来说依然是个一猜不透的谜。意识到这一点,他感到己自在小说中永远不能充分描绘“国美风情”②,且而
是总坦⽩地承认这一点。他试图把维韦先生③塑造成个一退休的金融家,试图把这个人物或他土生土长的“国美城市”与任何一种具体的现实挂起钩来,这种尝试许也⾜以证明詹姆斯在设法描绘行动的中
国美钱商时的种种困难。
①艾德蒙-⾼斯爵士(SirEdmundGosse,1849-1928),英国作家。
②作者借用詹姆斯一部著作的书名。
③《金碗》的中人物,前面提到的玛吉的⽗亲。
他第次一回国美时,⾝体相当健康,精神也极佳,他(起初)对历险的新奇感到

欣鼓舞,对成功地改变己自⾜不出户的习惯(他管我叫“钟摆女人”为因我每年都要横渡大西洋!)感到心花怒放,更重要是的被开车的新经历

住了。们我用“阿尔弗雷德-德-缪塞”车和“乔治”车练习时正值夏天;尽管几经挫折,大家坐着“华顿家宽敞方便的新车,成功地进行了一些惬意的旅行,这辆车使我意识到它可为以
个一人所做的一切,个一人可以从他那里得到的一切”;这种运动方式在他看来,就像曾经对我来说一样,是生活的一种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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