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女婴屠场(上)
从梁牧师口中得知周少龙跟儿孤院里的一名叫美珑的儿孤很谈得来,且而每次到此就是了为找她,恰好此时她就在们我眼前出现。
顺着梁牧师所指的方向,我见看
是的一名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乌黑秀丽的头发长及肩膀,脸⾊欺霜胜雪且⽩里透红,双眸黑⽩分明,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漂亮得让人惊讶。如此美人胚子长大后必定能

庒群芳,怪不得周少龙会经常来找她,我要是晚十年出生,也会天天来这里做义工。
然而,她然虽长得漂亮,但⾐着却分十怪异,感觉有点像中东的服饰,是一件宽大的长袍,上⾝只露出头部和手掌,下⾝只能看到一双穿着凉鞋的秀⾜。不过袍子然虽宽长,但感觉却分十合⾝,就像量⾝订做一样。且而她还戴着个一很特别的木制发夹,怪异中有种另类的美感。难道这就是传说的中非主流?听说时下的少男少女很流行这玩意,不过她显然比同龄人更懂得运用这种另类风格。
梁牧师向她招手,她便向们我这边走过来。在她还没走近时,蓁蓁小声地问梁牧师:“有中东人给们你捐⾐服吗?”
梁牧师笑道:“暂时还有没,美珑的⾐服是她用捐赠的⾐服改成的。实其善心人所捐赠的⾐物,有很多都不合⾝,刚才那些小朋友所穿的⾐服是都经过她修改的。有还
的她发夹,也是她己自做的。”
“她年纪轻轻就么这能⼲了?”蓁蓁略显惊讶。
“是啊,这孩子很能⼲,很多事情都会做。唉,真是个苦命的孩子,愿主能保佑她!”梁牧师叹息着在

前画了个十字。
正所谓“穷人孩子早当家”环境不好自然会迫使人学会照顾己自及⾝边的人,这是不什么稀奇的事情。然而,梁牧师为何一再说美珑命苦呢?如果为因她是儿孤的话,那儿孤院里所有孩子是都
儿孤,为何单单说她命苦呢?
正想问这个问题时,美珑经已来到们我⾝前了,她很有礼貌的向梁牧师问好,然后又向们我露出甜美的微笑。梁牧师简单地给们我作了介绍,然后就让美珑招呼们我,己自则继续去教小朋友写字。
“你认识他吗?”我把周少龙的生学证递给美珑,她一看便紧张地问:“少龙么怎了?他经已快十天没来过了。”
“很抱歉,他经已去世了。”
“他,他死了?么怎会样这?”她脸露惊讶之⾊,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双眼随即涌现泪光,楚楚可怜的样子分十惹人怜爱。
“然虽
们我
道知你很难过,但希望你能明⽩,们我必须调查清楚他的死因,把凶徒绳之以法。”
她含泪点头:“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呢?”
“我想道知九天前,也就是上个星期五,他有有没来过?”实其,我说这句是有语病的,为因星期天才是个一星期的始开,上个星期五应该是两天前。不过,很多人都为以星期一是个一星期的始开,以所我才样这说,要只对方能明⽩我的意思就行了。
“嗯,他有来过。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会来一趟,可是从那天之后就有没再来了…”她说着掏出手帕擦去眼角的泪⽔。在现这年头,有带手帕习惯的人可说是凤⽑麟角,大部分人都习惯用更为方便的纸巾,许也
有只像她样这的儿孤才会有这种节俭的习惯吧!
“能详细告诉我那天的情况吗?譬如他有有没跟谁生过气,又或者有有没向你提及过一些特别的事情。”
“他那天去过地下室…”的她脸⾊突然一寒,乎似想起了一些可怕的事情,徐徐向们我讲述九天前的情况——
那天天气不太好,少龙刚来到就始开下雨了。们我
起一教小朋友写字,教着教着,他突然问我教堂里是是不有个地下室,为因他看到內堂的地上有道木门。我听袁修女说过地下室的事情,她说在解放前,院里收到的儿孤都会先放到地下室,但来后就有没
样这做了,在现地下室是闲置的。不过,袁修女不喜

们我到地下室玩,以所我和院里的其他人都没下去过,也不道知下面是什么样子。
少龙乎似对地下室很好奇,不停问我下面会不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我给他说得也很想去看看,可是又怕袁修女会不⾼兴,以所就没理他,去了厨房帮忙做饭。做好饭后,我本来想问他要不要在这里吃饭,可是却没找到他,就想他会不会跑到地下室去了,是于便到教堂的內堂里找他。
我刚来到內堂,就见看地下室的木门打开了,袁修女正和他起一走出来。袁修女还说他不该么这调⽪,跑到地下室去,说那里经已很久没使用,不但空气混浊且而地面

滑,要是在里面摔倒就不好了。
袁修女走后,我问他在地下室有有没
见看有趣的东西,他当时的脸⾊不太好,说话也支支吾吾的,是只说下面什么也有没。不过,我里心
是总
得觉他在撒谎,就

着他问。当时雨刚停了,他就说要回家吃饭,甩掉我就跑了…
从美珑的叙述中可以得知,周少龙在失踪前曾经去过地下室,或许能在那里找到一点儿线索。是于我便叫她帮忙把袁修女找来,带们我去地下室查看。
“袁修女不喜

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旁,小声说:“如不我带们你去好了,实其我也想去看看,但们你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道知了会不⾼兴的。”
然虽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

懂事,但终究是还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庒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们我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们我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

而言,十四岁许也是个梦幻般的年龄,的她手滑得⾖腐一样,握着就让人得觉舒服,惜可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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