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铅笔写的字
很多时候,我都会用只一铅笔写字。沙沙的音声,轻巧的落在纸上,把夜衬托得格外的静。
⽩天的工作,是很少需要用笔来写字的。噼哩啪啦的键盘,敲出来的字,整洁而又漂亮。但是我是还改不了在夜里写字的习惯。暖暖的灯光,任意一叠⽩纸,只一削得很尖的铅笔。至于势姿,自然是越随意越好,半倚着,慵懒得好象随时可以进⼊梦乡。
写什么,乎似并是不很重要,且而原本就没打算要什么重点。删删减减,或添上一字半句。要只是空⽩的地方,就可以长出字来,象雨后丛生的杂草,

七八糟的,也有只
己自才可以看得清,看得懂。
后最这些字的去处,的有被整理成连贯的文字,放在网上。更多的,则是随意丢在那里,许久都不去过问。时间久了,多半会被扔进字纸篓,跟那些垃圾放在起一。
这些,我都不跟他说。在他眼里,我就象个一喜

穷腾折的小疯子。⾼兴来起,笑得一脸的猖狂;不⾼兴了,个一人坐在那里,眼泪哗啦哗啦地可以流个不停。
而这个人男,是总很矜持。爱极了他笑的样子,但要很细心的,才可以捕捉得到他的笑。是是不
人男,都喜

己自看来起很成

稳重?
但是我不管。一般能够让我随心所

的人,就是我喜

的。实其我也很矜持,更多的时候,我都笑不露齿,浅浅的,露出浅浅的酒涡,显得很淑女。我不稀罕做淑女,我要做妖精,笑来起很鬼魅的那种,步步

近他的矜持。样这,我可以躲来起窃笑,一脸的坏。
然而最先败下阵来的,却是总妖精。我把它,称作为猫捉老鼠的游戏。谁是猫,谁是老鼠?无所谓!喜

追逐的快乐,也喜

成

与孩子气兼并的人男。玩的时候,都象孩子;玩累了,我就是他的孩子,在他的怀里,睡得一脸的安宁。
实其我也可以很安静——每次強调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一本正经的,然后用一种很安静的神情着看他。但是他不喜

安静的呆着。每当我的触角试图慢慢探⼊他心的底层,他就会逃避。我道知,他不喜

一览无遗。
我喜

。我有着许多小孩子一样的习

,如比:爱哭,再如比:好奇。无法満⾜的好奇,是于,就继续个一人疯着。很张扬的笑,很小心的哭。很固执的写很多页纸的字,是还固执的用铅笔,浅淡的字迹,浅浅的打开己自。我至甚还学会了自我解嘲:没事,习惯了样这
己自
腾折
己自。
果真习惯了么?
抬起头来,已是泪流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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