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借此情形
顿时佛仿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忍不住失声痛哭来起,然虽
经已有前世加今世一共三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但对付这种情形,琼恩依旧手⾜无措。
他只能更紧地把少女搂紧怀里,摸抚着的她头发,安慰着:“好了,好了,别哭了,到底么怎了?”梅菲斯菗泣着,有没回答。过了很久,的她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发现经已把琼恩的

口打

了一大块。
“对不起。”她低声说,用袖子替他擦⼲净。这种略显孩子气的动作让琼恩心头莫明地升起一阵暖意,“没事。”他说,抱紧怀里的少女,“对不起,”他说,托着的她俏脸,“我…对不起,梅菲斯。”
他也不道知到底是为什么说对不起,为因
犯侵了的她⾝体?乎似是,但又乎似
是不,或者说,是只单纯地为因
见看女孩哭,有些本能地愧疚。琼恩己自也说不清楚,至甚也不明⽩,但梅菲斯却乎似懂他的意思。
“没事,”她说,“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我也一样,这是只个

易,公平

易,”她強调着,“用不说对不起。”琼恩不道知该么怎回答,他是只更加用力地抱着少女。
“实其,我刚才是只突然起了个念头,”少女低声说,佛仿是自言自语,“个一很可笑的念头。”“可笑?”“唔,”她说,“突然地,得觉
像好
们我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似的。”
琼恩怔了下一,差点也要笑出声来,是这什么莫名其妙的想法,不过说也奇怪,再想一想,发现乎似模模糊糊的也有些道理。不管么怎说,梅菲斯么这想,是总个好消息,至少意味着两人的关系能稍稍稳定,稍稍拉近些。
既然她要把己自当作认识很久的朋友,无论是少女的奇怪念头也好,是一种自我防御意识也好,反正对琼恩来说都是不坏事。“可能吧,”他含糊地回答着,“或许们我有些地方

像的…”甫一出口,他悚然一惊。
原本是只随口敷衍,并没当真,但话说出来,却隐隐察觉到有些异样,正当他皱着眉头,仔细捉摸那一丝游离不定若有若无的感觉时,梅菲斯轻轻说话了,“睡吧。”她说。
“嗯,”琼恩不再多想,抱着她,将少女的背贴在己自

口,嗅着她⾝上的淡淡体香,“梅菲斯,”他有些迟疑地开口,“那个,我可以叫你艾弥薇吗?”女圣武士的名字是“艾弥薇…梅菲斯”梅菲斯是姓,艾弥薇是名。
按照这个世界的习惯,是不特别

识的人,称姓不称名,琼恩也一直叫她梅菲斯,但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不太喜

叫“梅菲斯”这个名字,总感觉乎似过于刚硬,相比较而言,“艾弥薇”就女

化得多了。
当然这或许仅仅是个一借口,真正潜意识里的原因,是希望可以籍由称呼上的改变,进一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吧。唯有亲友

人之间,才会称名不称姓,那么反过来,是是不叫她艾弥薇,也就意味着两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间贴近了一些呢。
算是种小伎俩吧,对这方面,女孩子应该是比人男更加敏感的。梅菲斯沉默着,有没回答,琼恩等待了会一,正当他为以被婉拒的时候,少女说话了,“叫我艾弥薇就行。”她说。
***第二天,梅菲斯去城中采购补给,准备路上必须的用品,琼恩留在房间里,研究从人面狮那里搜刮来的物品,当然,他最主要的工作实其是看守那颗黎明之石,这东西有盾牌大小,是还个圆球,梅菲斯总不好背着它上街。
当时从人面狮的蔵宝库里,拿了一袭斗篷,一柄匕首,一副手套和一副靴子。当时毕竟⾝处险地,有些匆忙,简单鉴别了下一就拿了出来,也没仔细研究。
出沙漠这几天,一直奔波劳累,也没功夫慢慢琢磨。今天正好休息,可以拿出来看看。明天就要启程上路了,虽说雇了马车,后以又是平坦商道,但到底比不得前世的⽔泥公路和私家汽车,估计旅程也并不多么舒坦。
路上估计也没时间来研究,只能在现来了,斗篷倒没什么问题,当时琼恩就经已初步判断出来,是个位移斗篷。它能轻微地扭曲光线,让穿戴者实际所处的位置,和别人眼中见看的位置有一点偏移,以此躲避攻击。
琼恩在

魂城时,曾见过军队里很多士兵都穿这种斗篷,不过们他⾝上的应该是准魔法物品,是不真货。

魂城魔法技艺极其发达,不但能制作通常意义上的魔法物品,还能制作所谓的“准魔法物品”制作简单,消耗甚少,也能达到和真正的魔法物品差不多的效果…
但只在以

魂城为中心的定一范围內有效,一旦离开这个范围就成了废物。以琼恩目前的能力,仅仅能调配些药⽔,真正的魔法物品基本是制作不出来。
也不敢做,对自⾝的伤害太大了,个一巫师,能力所限,每天能准备的魔法数量也是有限的,多了⾝体也承受不住,但如果他事先制作大量的魔法物品,到时候就可以动用这些物品来释放魔法。
实其近似于一种強行提升己自施法数量的方式。这当然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天下有没
么这便宜的好事。一般来说,制作魔法物品都会程度轻重不同地削弱巫师的力量,伤害们他的⾝体,弄得不好有还生命危险。
按照

魂城巫师学校的教育,巫师在能触摸魔网第五层之前,不要尝试做这种危险工作。如果需要魔法物品,宁可花钱去买。
琼恩很幸运,既用不
己自做,也用不花钱买…实际上,稍微⾼级一些的魔法物品,一般的地方还真买不到,往往都在地下黑市流通,价格都⾼得离谱。

魂城为因在幽影界待得太久,等若一座军事化管理的孤岛,无人敢哄抬物价,跟外面的世界是还不能相比的。
琼恩将斗篷穿上,浅灰⾊的布裹着⾝体,很合⾝(这种魔法物品都有定一程度內自我调整大小,以便配合主人⾝材的功能)倒是和黑⾊的巫师袍有些不太搭配的感觉…
想到巫师袍,他倒是突然又想起件事情:得去买几件新的巫师袍来。己自备用的⾐服都遗失了。
⾝上这件也又脏又破,且而在大沙漠的时候,老族长曾经从这件巫师袍,一眼就判断出琼恩的⾝份,这令他当时分十奇怪。按道理说,从外表看,巫师袍和普通的长袍是差不多的啊,来后才道知。
原来这件袍子的式样,是古耐瑟帝国最流行的式样,以所被同为耐瑟遗民的老族长认了出来,虽说耐瑟帝国经已覆灭一千七百余年,估计当今世上,还认识这件巫师袍式样的人并不多。
但了为以防万一,琼恩决定是还再去买几件普通的来换上。昨天从商队老板那里听来的消息,说

魂城为因那个狂疯计划,经已成了众矢之的、全民公敌,而己自就是从

魂城出来的。
倘若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谁看出巫师袍的式样,进而推断出他的来历,只怕立刻要关进牢里去。是还
全安第一。他再取出匕首来,这显然是整个用纯精金打造的,分量常非沉,托在手中隐隐有种往下坠的错觉。
它的做工分十精致,握柄和刃脊上,镌刻着繁复细密的花纹,琼恩仔细地辨识着,感觉可能是某种文字,但他认不出来,匕首的刃常非锋利,在

光下泛着寒光,琼恩翻转着欣赏。
突然感觉锋刃上乎似还略带一点殷殷的青碧⾊。难道带毒?琼恩警惕着,小心地握着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实验品来划一刀试试看。有魔法可以检测毒素,但琼恩今天没准备,也不打算为这点事情浪费个一法术。
他闭上眼睛,意识缓缓下沉,潜⼊匕首,发觉其中并未蕴蔵什么特别的力量。看来起,这是只一把普通的匕首。
然虽做工精细,材料珍贵,但并是不魔法物品,不过也不错了,精金是常非贵重的金属…据说胜过同等重量的⻩金十倍。
且而
为因硬度极⾼,难以锻造,加工费肯定常非昂贵。总得算来起,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币了,且而⾝为巫师,然虽不指望要冲锋陷阵跑到第一线去砍杀,主要担任的是还军师、幕僚、辅助等工作。
但总得有点防⾝的武器,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大惊小怪地动用魔法。琼恩这次出来的匆忙,也没顾得上好好收拾行李,布雷纳斯王子然虽替他准备了些东西。
但却忘了给

法杖之类的武器。如今有了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他将匕首揷进长靴中,又从次元袋里将手套和浮空靴都拿了出来,这两件准备是给梅菲斯的。
巫师施法的时候不方便戴手套,影响手指灵活,但对于握剑砍杀的圣武士来说就有没关系。至于浮空靴,实其反倒作用不大,谁闲着没事浮上⾼空做什么,琼恩特地把它拣出来,送给梅菲斯,更多是一种潜意识里的纪念意义。
他和梅菲斯然虽认识大半个月,在沙漠中一路同行,但第次一真正的

流谈话,是那次他夜晚出来行走,恰好撞上梅菲斯。
女圣武士请琼恩用浮空术带她升上半空,观看远处的埃斯考城情形,借此情形,两人算是真正接触,琼恩也此因
道知了的她名字。反正浮空靴也和他的龙鳞盾一样,要只
用不口令启动,平时也就如同寻常靴子无益,穿着也没什么区别。
且而是魔法物品,能定一程度地自动调节大小,反而更合脚舒适。他将浮空靴放在一旁,打算等梅菲斯回来让她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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